索引号 | 01600353-X-202408-00000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陕西省司法厅 | 公开日期 | 2024-08-15 |
发文字号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函 |
牛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专门学校和发展专门教育的建议》收悉。建设专门学校,开展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行政机关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此项工作。现结合我厅职能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来年,我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贡献了司法行政力量。
一是注重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深化依法治校,推动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举办2024年“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开展青少年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展览和法治文化节目展示等,配合做好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举办以“学生安全防护、家庭教育、防范校园欺凌”为重点的线上“家长法治课堂”公益讲座,全省浏览量达28.8万人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充分发挥“八五”普法宣讲团作用。持续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法律援助、网吧义务监督、安全教育、社区矫正和矛盾调解等工作,对服刑人员中的青年群体、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开展普法宣传、心理健康教育,塑造青少年法治认知,帮助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三是注重法治教育基地创建。省女强制隔离戒毒所被命名为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该所常态化组织青少年到基地开展研学、夏令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受众1万余人次;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家庭”未成年人家长课堂;省戒毒协会签订“小海豚关爱成长计划”协议,为29名家庭困难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每人每年提供2000元关爱成长基金。
四是注重家风家教建设。组织厅机关干部职工及子女开展暑期“科普、关爱、好家风”活动,前往省妇女儿童中心家风馆开展“暑期托管、情暖机关”等亲子活动,用好家风浸润干部职工好作风、涵养少年儿童道德情操。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据了解,省教育厅正在成立陕西省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并就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征求意见。下一步,我厅将按照责任分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门学校建设相关工作,持续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专门学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好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为专门学校、学生及监护人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扎实开展“法律进学校”“高校法治文化节”“红领巾法学院”创建等活动,协助开展全省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系统化、科学化水平,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非常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司法厅
2024年8月11日
(联系人:李晓惠 电话:029—87293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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