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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0353-X-202207-00003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陕西省司法厅 公开日期 2022-07-18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59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59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浩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市郊薄弱区域法律服务资源配置的建议》(第559号)收悉。针对建议中提出的“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支持市区律所在郊区设立分所”的建议,我厅根据职能,认真分析,结合实际,研究措施,现将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目前,全省117个市、县(区)、1283个乡镇(街道)、19741个村(居)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对外窗口,陕西法律服务网累计点击量达134万人次,“12348”服务热线年均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万人次。推动建立“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升级版,实现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人民调解业务上线申请100余次,法律服务智能机器人解答咨询1000余人次,公证、司法鉴定业务网上申请100余次,辅助引导查询法律文书8000余件次。

(二)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2021年、2022年,我厅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陕西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试行)》,有效整合法治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服务业务培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水平。大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农村”“三秦律师在行动,宪法精神入人心”和“民法典主题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想意识。

(三)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范围。持续贯彻落实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和要求,在我省自贸区、产业园、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机构中增加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仲裁员数量,调整放宽在我省自贸区、产业园区、欠发达地区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的条件,鼓励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在我省自贸区、产业园区、欠发达地区设立分所。2020年,我厅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在我省24个县域工业集中园区设立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分团办公室的通知》,组成以律师、公证员、仲裁员为主的公共法律服务团,为园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

(四)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力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切实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与普法教育、人民调解、乡村振兴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持续推进市县司法局和村(居)法律顾问采取“顾问律师+自助系统+微信群”的模式开展延伸法律服务,发动律师事务所给欠发达地区提供法律顾问、定点援助、定期服务,实现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打通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五)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结对帮扶活动。2020年,我厅联合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采取结对帮扶的形式组织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帮助企业加强合规建设,做好法律风险应对和防范,不断提高民营企业家守法、用法的思想意识。2021年,我厅与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建立“百所联百会”结对帮扶制度,推动形成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结对帮扶”常态化机制。

(六)推动律师事务所设立。近年来,我省大力推动解决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平衡问题,2020年实现了欠发达县区至少有一个律师事务所的目标,从根本上解决了“无律所县”问题,有效缓解了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供需不平衡的问题,取得了初步的工作成效。但是,随着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欠发达地区现有的法律服务资源短缺的实际问题,特别是“一县一所”的现实情况,已难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现实需求,今年,我厅将继续推动解决部分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平衡问题,大力推动“一县两所”工作。同时,我们鼓励引入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才,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知名律师事务所相继落户我省,给我省律师事务所带来了先进的管理理念,有力地提升了我省法律服务机构特别是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吸收建议,切实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不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建设,重点推动解决欠发达地区法律资源不平衡的问题,在继续抓好以上六个方面工作的基础上,下大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解决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平衡问题。2022年下半年,在全省深入开展解决“一县一所”问题三年行动(2022-2024年),对到“一县一所”所在县设立分所和新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在审核程序上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行政审批流程,在办理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时适当放宽欠发达地区准入条件,允许取得法律职业资格C证人员在放宽地区流动。在行政许可程序中优先办理,简化程序,优先审批,减少审批时间,由法定的20日缩短至10日。积极引导欠发达地区司法行政机关根据自身条件,盘活闲置、空置用房,为新设律师事务所和分所提供办公场地支持,以参与相关公共法律事务为条件减免或免除新设立律师事务所房租等费用。对积极响应号召、为解决“一县一所”问题作出积极贡献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评先评优、评级评价、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力争在2024年底前,基本实现“一县两所”初步目标,有效解决法律服务资源不平衡问题。

(二)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活动。积极组织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律师协会遴选综合实力强、勇于担当的律师事务所与欠发达地区律师事务所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把培养律师人才和提升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综合能力作为结对帮扶重点工作,把引入先进发展理念、科学管理水平、人才培养经验、业务拓展能力等作为结对帮扶重点内容,组织动员各律师协会领导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帮扶欠发达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培养律师人才,不断提高欠发达地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综合能力水平。

(三)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针对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形式单一、法律服务内容单一、法律服务保障经费不足等问题,积极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共同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激发法律服务发展活力,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鉴定人员等法律服务队伍职能作用,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促进我省法律服务资源均衡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四)有效巩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成效。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8690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了17022个村和2719个社区的法律顾问,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三纵三横”工作体系,依托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组)公共法律服务室三级服务网络,实现实体服务平台一站通、网络服务平台一点通、专线服务平台一线通。

(五)有效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切实发挥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西安中心、“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西安中心、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的作用,积极引进陕西自贸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陕西自贸区首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推动西咸新区(自贸区)法律服务创新产业园建设,建成融商法律服务线上服务平台,探索多元化法律服务合作方式和机制;推进陕西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开展有关法律服务高峰论坛、国际性会议等大型活动,增强和扩大示范区法律服务的国际辐射力和影响力。

再次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此件公开发布)

陕西省司法厅

2022年6月27日

(联系人:辛  原,电话:8729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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