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正文
索引号 01600353-X-202205-00007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陕西省司法厅 公开日期 2022-05-30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24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24号建议的答复函

曹更芹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 《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建议》 (第224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

近年来,省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行政执法工作的政治方向,着力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完善执法体制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执法协调监督、提高执法队伍能力、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规范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情况。 1.已出台的制度。省政府相继出台了 《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省政府令第123号)、《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省政府令第118号)、 《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79号)、 《陕西省实施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106号)、 《陕西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07号)、 《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陕西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 《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陕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 (试行)》 《陕西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 (试行)》 《陕西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11部省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拟出台 《陕西省行政执法条例》。 2020年,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参考兄弟省市经验,并结合我省实际,起草 《陕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广泛征求意见,开展省外调研。今年将继续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汇报工作,争取条例尽快出台,不断健全我省行政执法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任务。

(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1.严格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一是严格资格审查。严格按照 《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认真审查执法依据,严格核对编制文件,切实把好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关。及时清理不合格执法人员,凡是合同工、临时工、工勤人员以及因离职、退休、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等不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一律注销行政执法资格并收回行政执法证件。二是强化培训考试。开展督导巡考,督促培训考试时间、人员、内容、效果落实,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严格规范。严格落实考试规则,实行闭卷考试且单人单桌,严禁替考和使用通讯设施,保证考试正规,不出问题。持续做好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水准和执法能力,推进执法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三是加强动态管理。积极探索创新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及证件管理方式,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加强监督管理,通过日常的执法检查、举报处理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全面推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一是出台我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调研、试点、总结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已印发了 《陕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 (试行)》 《陕西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 (试行)》《陕西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试行)》,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扎实稳步推进,认真贯彻执行。二是全面推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组织开展工作培训会,制定工作指标体系,实地调研检查工作,连续三年全覆盖评估评定,有力促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我省全面落实。三是开展示范创建评选评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评选评估工作,全覆盖评估全省各级各类行政执法单位,通报表彰44个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77名行政执法标兵,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调动工作积极性,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3.深化执法责任制、行政裁量权、案卷评查工作。以推进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裁量权、案卷评查检查工作为抓手,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落实 《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认真清理执法主体,严格梳理执法依据,依法界定执法职权,科学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狠抓行政执法责任落实,不断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进行了全面清理,厘清了权力清单,切实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二是扎实开展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组织指导50个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共完成511部法律法规规章1983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制定工作,共制定基准阶次7866个。印发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的意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三是经常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检查。按照 《陕西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要求,对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同时采取自查与抽查、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行检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发现纠正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培养依法行政观念。

4.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一是围绕民营企业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问题,对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规章2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91件。二是按照“放管服”基本要求,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行政许可,不得增设许可条件,行政机关不得干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创建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等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内容之一,严格审查标准,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三是紧跟国务院、国家部委“放管服”政策精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制定审核和备案审查中落实国家“放管服”措施,进一步降低门槛,降低市场主体的市场运行的行政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能力。

二、认真抓好工作建议落实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紧紧围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建议,坚持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有效增强执法监管效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深入推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示范创建,逐步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进一步促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二是在完善各项行政执法制度的基础上,抓紧出台我省行政执法条例,全面实现行政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尺度,在行政执法中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的随意性,保证执法公平公正。四是公布六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统一六支综合执法队伍服装,统一换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统一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五是建立和应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运用大数据和智能手段,把行政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建立健全“数据铁笼”,实行行政执法活动全程留痕、接受监督,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司法厅

2022524

(联系人: 浩, 电话: 87294078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