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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0353-X-202105-00013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陕西省司法厅 公开日期 2021-05-31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99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99号建议的答复函

柏建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陕西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的建议》(第299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陕西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立法必要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同时,中办国办印发文件,要求加快地方公共文化立法进程。公共图书馆是公共文化设施和社会教育机构的重要载体,而我省公共图书馆运行发展还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运行机制不完善、建设发展不平衡、社会参与度不高等问题,其自身建设和服务提供急需地方立法支持。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相继实施,我省也需要出台一部贯彻落实上位法、总结我省公共图书馆建设与服务实践的地方性法规。

二、立法进程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实施后,省文化和旅游厅着手起草《陕西省公共图书馆条例》。2019年初稿草拟完成后,列入省人大2020年立法调研项目。目前,该立法项目正在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中。按照国家要求,我省近两年立法项目以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环境保护、重大民生事项等为重点。按照省人大安排,拟将《陕西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列入2021年省政府立法调研项目。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按照省人大立法计划和要求,及时做好立法项目审查工作。

再次向您表示感谢,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司法厅

202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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