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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0353-X-202105-00013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陕西省司法厅 公开日期 2021-05-20
发文字号 陕司函〔2021〕229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7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7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  别:B

签发人:师建平

惠曙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建议》(第21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关注和建议,我厅非常重视,专门进行了研究。

根据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16年6月26日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部、司法部等七部门2016年发布的《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您提出的目前还存在的问题正在逐步解决,一是《西安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已将道德与法治课作为应试教育开卷笔试科目。二是每年坚持组织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开展秋季开学第一周“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全民读宪法”活动等。三是正在有效整合司法、教育、法院、检察院等多方力量,在全省开展“红领巾法学院”创建活动,目前全省已有133所学校获得市级命名,23所获得省级命名。四是据初步统计,目前全省中小学校普法率达95%以上,全省青少年违法犯罪率持续在罪犯总人数的1%以下。

您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见解深刻,针对性强,给予我们很好的启发。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新格局。二是持续开展秋季开学“法律进学校”“法治第一课”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由教育部门牵头,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在法治教育方面得天独厚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推进全省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和法治副校长“五落实”。三是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确保每个县(市、区)建成一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再次向您表示感谢,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司法厅

2021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李晓惠,电话:1366922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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