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0353-X-202412-00002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陕西省司法厅 | 公开日期 | 2024-12-27 |
发文字号 | 陕司许决字〔2024〕290号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司法厅准予律师执业许可决定书 |
杨凌示范区司法局:
你局向本机关提交的关于李会霞律师执业许可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局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本机关决定:
同意为陕西松意律师事务所李会霞颁发专职《律师执业证》,准予执业。
请你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7日内,派人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上述证件。
陕西省司法厅
2024年12月9日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