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0353-X-202208-00001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陕西省司法厅 | 公开日期 | 2022-08-10 |
发文字号 | 陕司许决字〔2022〕363号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司法厅准予律师执业许可决定书 |
陕西伟天律师事务所:
你所向本机关提交的关于韩丽媛律师执业许可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所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同意为韩丽媛颁发专职《律师执业证》,准予执业。
请你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上述证件。
陕西省司法厅
2022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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