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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司法要情2022年第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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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13 11:09 来源:厅办公室 浏览数:

【工作动态】

1.省司法厅调研重点项目建设法律服务工作

2.陕西省统筹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工作

3.渭南市司法局出台公证监管系列制度规程实现公证工作“五化”管理

【工作动态】

省司法厅调研重点项目建设法律服务工作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坚实法治保障服务省级重点项目建设, 9月5日,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政国带领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等40余人深入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重点项目建设法律服务调研。

调研组首先参观了丝路金融中心核心区暨中央创新区 ( CID)规划展示中心,听取高新区总体规划、发展蓝图和丝路科学城建设情况介绍。随后,到永安渠海绵城市生态公园、未来之瞳、秦创原集成电路加速器、西安奕斯伟硅片技术有限公司、三星 (中国)半导体有限公司等项目和企业,了解项目进展和法律服务需求,学习企业生产、研发、销售等经营管理知识。通过参观调研,大家了解了最新科技成果和“硬核”科创力,切身感受到高新区发生的巨大变化,深刻认识到科技创新是核心竞争力,重点项目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同时,大家被高新区干部担当负责、只争朝夕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的敬业奉献精神所感染,拓宽了视野、开阔了思路,进一步增强了服务重点项目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确了方向、激发了动力。

今年以来,省司法厅与省发改委联合,组织272家优秀律师事务所结对服务620个省级重点项目。大家表示,这是落实省委省政府项目带动战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有力举措。今后要围绕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防范金融风险等重大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深入研究为重点项目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的途径和方法。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服务重点企业、重大工程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法律咨询、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协助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代理诉讼非诉案件等法律服务活动,提升服务质效;要深化科技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充分发挥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帮助科技企业优化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并购重组、债务担保、企业投资等活动的法律指导,增强科技企业依法经营意识,筑牢企业法治“防火墙”;要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职能,为科技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法律服务,帮助项目建设单位规范日常经营管理行为、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为省级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据厅办公室提供材料)

陕西省统筹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行政裁量权基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指导监督,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印发 《关于统筹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执法单位在抓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宣传的同时,要特别加强对执法领导、指导、监督、办案人员以及其他参与制定、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人员的培训。 2022年底前,各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要至少组织1次本地区集中学习培训,各级各类执法单位要至少组织2次专题学习培训。

《通知》明确,各省级执法部门统筹本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 2023年6月底前,省级执法部门完成法律、行政法规和省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裁量权基准组织制定工作,各设区市执法部门完成本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对本部门已经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进行修订的,在2023年9月底前完成。

《通知》要求,一是准确把握行政裁量权基准工作范围。各级各类执法单位承担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事项,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都要按照规定制定、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二是准确把握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要求。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程序,必须充分研究论证。要通过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建立健全分级执法规定,明确上下级执法单位都有管辖权的执法事项不同管辖权限的不同情形。要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裁量权范围内细化量化,不得法外增设裁量条件、因素,不得法外设定裁量阶次、幅度和程序。行政裁量权基准要便于执法人员执行、易于执法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理解,并一律向社会公开。三是准确把握行政裁量权基准落实要点。有可执行的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其适用情况列入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内容,列入案件内审内容,并在行政执法决定书中予以明确,确保行政裁量权基准进案卷、进决定。

《通知》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法制机构 (执法监督机构)要深入业务研究,切实加强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工作的日常专业指导、监督能力和力度,通过行政执法情况检查、案卷评查、评议考核、行政复议附带审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等方式,加大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落实、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列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同时进行评估、通报。 (据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提供材料)

渭南市司法局出台公证监管系列制度规程实现公证工作“五化”管理

近日,渭南市司法局制定印发了 《渭南市公证人员岗位职责》《渭南市公证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渭南市高频公证事项材料清单》 《渭南市公证机构公证办证流程》 《渭南市公证业务信息化办证系统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公证监管制度规程,推行全市公证材料清单透明化、公证流程规范化、公证办证信息化、公证质量责任化、责任追究制度化的“五化”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全市公证业务流程,加强对公证行业的全方位监督管理。

《渭南市公证人员岗位职责》明确了全市公证员、公证员助理等各类公证工作人员在业务受理、谈话告知、材料收集、调查核实、公证办理、文书制作、出证发证及档案管理等各个工作环节的岗位职责,促进公证机构内部机制的完善和业务能力的提升,强化了对公证人员的监督管理。

《渭南市公证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公证人员应当被追究过错责任的各类情形、过错责任的划分标准、过错责任处理原则及过错责任人的救济途径等,为加强公证执业纪律、维护公证人员良好形象、提高公证质量和公证公信力奠定了基础。

《渭南市高频公证事项材料清单》详细罗列了证件、亲属关系、房产委托、继承等42项高频公证事项在办理时所需的证明事项材料清单,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官网进行公示,并在各级公证机构予以场地公示。着眼于满足群众需求、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公证服务效能和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

《渭南市公证机构公证办证流程》明确了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时,从申请、受理、收费、审查、出证、立卷归档的各个环节办理流程及不予办理公证和终止公证的各种情形等。细化了公证办理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流程规范,强化了办证过程的监督管理等,确保办证流程规范、办证全过程监督,促进公证质量再上新台阶。

《渭南市公证业务信息化办证系统操作规程》详细说明了 《陕西省公证业务系统》的操作规程、流程等,并对容易出现问题的操作环节进行了重点提示。要求全市各级公证机构全部启用 《陕西省公证业务系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完成公证业务线上办理,实现公证质量线上实时监管,提高公证业务信息化水平,推动全市公证工作高质量发展。

公证监管系列制度规程的出台,标志着渭南市在实行公证规范化监管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将对规范公证执业活动,促进公证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积极推动作用。(据渭南市司法局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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