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1.创新开展党委 (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杨陵区创新乡村依法治理模式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
【工作动态】
创新开展党委 (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政主要责任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0年,省委依法治省办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委要求,在把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在咸阳、商洛两市组织开展了党委 (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 (以下简称“点评工作”),2021年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全面推行。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主任刘国中,省长、委员会副主任赵一德亲自审阅点评工作方案并提出要求,为点评工作有效开展注入了动力。省委依法治省办积极谋划推进,市县党委政府认真组织实施,点评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积极成效,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的充分肯定,相关经验做法先后两次被 《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简报》选用推广。
一、试点先行,探索建立点评工作机制。按照“省级协调指导、试点市具体实施、省市共同总结”的要求,在咸阳、商洛两市开展的试点,为全面开展点评工作作出了积极探索。
(一)问诊把脉定方案。省委依法治省办经过深入调研,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领导干部在谋划推进法治建设方面积极性不高、责任不实等问题,研究制定了 《建立党委 (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试点方案》 (以下简称 《试点方案》),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内容、工作要求等6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划定了路线图和时间表。
(二)齐心协力抓试点。 《试点方案》印发后,省委依法治省办加强协调指导,先后到咸阳、商洛开展调研,了解指导试点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咸阳、商洛两市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实施,采取“条块结合、下点一级、三点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点评工作 (即市、县两级党委 (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会议,对本级部门和下一级党委政府法治工作进行集中点评,法治建设方面的临时性、阶段性工作实行随机点评,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实行专题点评),党政主要负责人谋划推进法治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得到加强。
(三)梳理总结建机制。省委依法治省办系统总结两市的试点做法特别是商洛的“126”工作模式,认真分析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对点评主体、点评对象、点评内容、点评流程、点评频次、点评问题整改、点评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形成了一套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 《关于建立党委 (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的意见》 (以下简称 《点评意见》),为全面开展点评工作打好了基础。
二、全面开展,认真上好点评“必修课”。以 《点评意见》的印发为标志,点评工作在全省各市县全面展开。各地高度重视,细化目标任务,研究贯彻措施,结合实际开展了各有侧重、各有特色的点评工作,推动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得到更好落实。
(一)建立机制压责任。汉中市建立了协调小组组长述职机制和“三位一体”建设月报告季督评年考核工作机制,每月向市委书记、市长专题汇报法治汉中、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开展情况;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报告各领域工作和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市委书记、委员会主任进行点评。
(二)集中问诊查问题。渭南市将点评内容细化为14个具体指标,逐个提出要求,对照要求列出问题清单。铜川市要求各单位的年度法治工作开展情况要在网站等平台公开,并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等参加点评会议。商洛市与联通公司合作,确定调查项目,通过电话随机抽访的方式,对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年度法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
(三)扭住不放抓整改。西安市召开问题整改推进会,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举一反三抓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追责问责到位、制度建设到位。宝鸡市深入分析法治政府建设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低、行政机关败诉率高的主要原因,明确提出整改要求,由市委依法治市办逐案分析整改,开展专项督察,从源头上治理问题。延安市列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挂牌整治、验收销号,逐项抓整改落实。榆林市将点评中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创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反馈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使“软指标”变成“硬任务”。
(四)抓常抓长促提升。西安市广泛征求市级部门和辖区县、开发区的意见,制定了 《党委 (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实施意见》,并推动各区县、开发区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咸阳市总结形成了一套点评述法会议制度,每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参评单位数量,有计划地持续轮换开展党委 (党组)点评法治工作。安康市统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力量,组成5个督察组对10个县区和市级部门开展督察,推进解决目标悬空、措施真空、责任虚空等问题,推动建立全面立体的述法点评工作体系。
三、强化保障,确保点评工作扎实有效。点评工作之所以能够顺利开展并取得积极成效,根本在于委员会的坚强领导、省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各级的共同努力。
(一)加强领导明方向。委员会要求省委依法治省办精心指导试点工作开展,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做法,探索建立点评工作机制;市、县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高度重视点评工作,及时向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汇报有关要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开展点评工作。
(二)严明政策强导向。省委依法治省办多次同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协调沟通,就点评结果的运用交换意见,取得了他们的支持。 《点评意见》明确将点评工作结果作为衡量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和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实践中,省委依法治省办把点评工作开展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作为创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严督实导增干劲。省委依法治省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领导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的职能作用,积极调动各地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共同研究解决点评工作中遇到的政策问题、实践问题,齐心协力推进点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提供材料)
杨陵区创新乡村依法治理模式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
为认真贯彻落实杨陵区“八五”普法规划精神,切实助力乡村振兴,杨陵区司法局在全区组织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 (以下简称示范户)培育活动,经过综合评定,最终确定151户示范户,为乡村依法治理探索出新的模式。
一、建立沟通联络载体,架好学法用法“新桥梁”。建立学习微信群,将培育的示范户全部拉进微信群进行集中学习,极大方便了示范户沟通交流。定期推送学习内容,坚持每周在群里为示范户推送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农业农村法律法规以及针对性解读,进一步提高示范户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发放普法宣传材料,构建学法用法“主阵地”。为示范户发放宪法宣誓本、民法典、百姓法治宝典、法律援助手册、社区矫正宣传手册、以案释法宣传手册、人民调解法宣传手册、农村普法手册、扫黑除恶宣传手册等普法宣传资料,不断调动示范户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引导示范户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升法治素养同时,积极协助并主动参与村 (社区)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示范户在群众中的公信力。
三、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培育学法用法“明白人”。开展专题培训,邀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进行专题法治讲座,围绕土地管理、土地承包、土地征收征用等涉农法律法规,对示范户、创建的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负责人进行培训,提升他们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以镇办为单位,依托“三官一律”、一村 (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内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种子法等主要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发挥“传、帮、带”作用,鼓励学员积极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明白人”数量不断增加。
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是构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的创新方式,是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为法治杨凌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据杨陵区司法局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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