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动态】
1.走好“五步法” 推进渭南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2.健全“六机制” 为榆林高质量发展法治护航
【地市动态】
走好“五步法”推进渭南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如何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渭南市委依法治市办积极开展有益探索,运用“签、述、评、督、考”五步工作法,强化“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抵御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各项工作不断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领导干部“签”,把法治建设责任担起来
合阳、华州、华阴、蒲城等地党委、政府与各部门及镇 (街道)签订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目标责任书》,从严格执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制、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年度法治建设情况述职报告制度等方面对法治建设目标责任予以明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实现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年终总结“述”,把依法履职情况晒出来
2021年底,全市10个县 (市、区)、高新、经开党委、政府及57个市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省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情况等7个方面进行书面述法。依法治市办将履职内容汇编成册,并在《渭南日报》开设 《法治示范创建“一把手”访谈》专栏,通过“一把手”现身“说法”,把依法履职情况晒出来,让社会公众督促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真正答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时代命题。
三、实事求是“评”,把存在短板问题摆出来
重视述法“后半篇文章”,针对述法中暴露出的履职不充分、不到位现象,市委依法治市办按照“条块结合、下点一级”的要求,采取会议和书面相结合的形式开展集中点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市办主任樊存弟对2个区县及市级3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职情况进行具体点评,市委书记王琳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法治工作点评,补短板、强弱项,形成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依法治市办将具体内容反馈至有关部门和单位,并持续跟踪落实。
四、深入实地“督”,让整改提升行动实起来
注重效果导向,以“软述法”催生“硬监督”。渭南依法治市办将专题述法之后的整改情况纳入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督查内容。由市司法局牵头,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及时指出整改中存在问题。目前,全市已聚焦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法治建设关键环节开展督察5次,有力推动全市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五、建章立制“考”,让依法治市力度强起来
为强化结果运用,将述法效果发挥最大化,渭南市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中。同时,对县 (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法治测评,从贯彻中省决策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无干扰司法等5个方面,通过无记名民主法治测评,全方位、多渠道了解掌握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从源头上把好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关。(据渭南市司法局提供材料)
健全“六机制”为榆林高质量发展法治护航
近年来,榆林市司法局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健全各类工作机制,为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健全科学民主的行政立法机制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立法引领保障作用。积极构建高效协同的工作架构,建立健全司法行政部门与党委法规机构、人大相关委员会、政府相关部门定期交流机制,指导地方立法制规,真正做到同向发力。健全民主公开的立法程序,依法对立法项目征集、草案征求意见、听证等立法信息予以公开,同时通过网上公示、委托第三方调查等方式,让更多群众参与进来。强化立改废释并举的运行机制,及时修改、废止不适应改革要求的规章制度。
二、健全严密规范的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机制
坚持以“六高”标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化建设,开展严密规范的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强化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执法、督察工作。迅速落实中省关于行政复议改革的决策部署,起草 《榆林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同步制定 《榆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定》 《榆林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改革配套制度,着力破解制约法治榆林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 2021年已办理复议案件45件,办结41件,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15件,纠错率达37%。
三、健全精准有效的法治宣传机制
建立以宪法为统领的普法和法治文化体系,深入开展宪法法律“七进”活动,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和文创产品,打造富有时代特征、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精品。以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为法治建设着力点,深化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创建,建成7个国家级、 17个省级、 57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积极起草市“八五普法”规划,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让宪法真正成为规范政治生活的准绳,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信仰。
四、健全多元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社会矛盾纠纷风险综合防控新体系,全市共有3666个人民调解组织、 13276名人民调解员和3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大力推广榆阳区“互联网+人民调解”模式,以村 (居)调委会为枢纽,推行矛盾纠纷排查“网格长制”,在全市各级人民法院普遍建立诉前人民调解室,推动调解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在化解方式上,打造涵盖家事民事商事调解的“综合平台”,及时化解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物业管理、教育、医疗、土地、村矿、劳务纠纷等10多个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扎实开展“矛盾不上交”行动,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五、健全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
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助力营商环境建设,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组织全市44个律师事务所、561名律师组建政策宣讲团、专家咨询团、法律服务团,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发展、保障营商。强化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市、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全覆盖,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84个,建成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000多个。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审核确认证明事项61项,保留50项,取消11项,切实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六、健全一体运行的刑事执行机制
成立市社区矫正委员会,依法依规落实调查评估、交付执行、监督管理、审批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解除终止等工作制度,认真落实重大案件定期评查工作。推进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全市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录入完整度达98%以上,手机定位率90%以上。在册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5837人,解除13268人,重新犯罪率0.1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市范围内没有发生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的群体性事件,社区矫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据榆林市司法局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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