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9月2日,陕西省司法厅召开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省政府相关工作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部分法律顾问代表,省司法厅相关处室人员参加了会议。省政府法律顾问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丁小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全省政府法律顾问有关情况,与会同志围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的做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陕西已初步建立了四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实现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广泛覆盖。政府法律顾问认真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建言献策,为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改革发展,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重大意义,落实好党中央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决策部署,遵循法治建设规律和法律顾问工作特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动法治陕西建设。
会议要求,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府法律顾问的参与力度,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向政府治理、行政执法各个领域延伸,尤其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使政府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挥作用。要完善工作机制,调动政府法律顾问积极性,重点要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运行机制,全方位地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选聘、参与、考核、激励机制,切实保障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到实处。要优化服务保障,加强与政府法律顾问的联系沟通,定期听取其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更多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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