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解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相关规定,陕西省司法厅和省政府法律顾问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备案工作的通知》(陕司通〔2020〕30号),对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调查。
此次调查,主要涉及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情况、聘请形式、管理制度和经费保障等几个方面。从调查情况来看,省、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政府均聘请了政府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覆盖率为100%;县(区)政府法律顾问覆盖率为96%;乡镇政府(街道办)法律顾问覆盖率为62%。省政府部门覆盖率为92%;市级政府部门覆盖率为78%;县(区)政府部门覆盖率为58%。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广泛覆盖,已初步建立了省、市、县(区)、乡镇四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政府法律顾问的聘请形式灵活多样,各级政府及部门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遴选、向有关单位发函请求推荐等多种形式聘请,确保了过程的公开透明和法律顾问的素质水平。市级政府和近半数的省政府工作部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政府法律顾问的相关规定,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选聘条件、组织程序、考核管理和激励措施等制度建设方面有章可循。县级以上政府和省市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经费基本得以保障,确保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正常开展。
调查中,也反映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工作开展不平衡、相关制度不完善、续聘程序衔接不紧密、个别乡(镇)政府法律顾问经费难以保障等。下一步,还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持续深入发展,为建设法治陕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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