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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江逐海向潮头 凝心聚力抓改革

——陕西省司法厅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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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7 17:11 来源:厅政治(警务)部宣传教育处 浏览数:

钱江奔涌,东方海阔,弄潮儿向涛头立。

感受新时代中国发展脉动,展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前景,浙江省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浙江”的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吸引着奋斗者的目光。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之际,从11月11日开始,陕西省司法厅分两期在司法部杭州培训中心举办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

这是一次凝心铸魂之行,一次循迹溯源之行,一次解放思想之行,一次砥砺奋斗之行——

5天里,学员们通过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现场教学等方式,深学三中全会精神、领悟“八八战略”内涵、借鉴“法治浙江”经验,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之地和有效实践之地,深刻感悟强大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进一步增强勇立潮头、争当时代弄潮儿的决心意志和使命担当。

深学细悟、汲取真理力量增强思想自觉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思想是行动的指南。

浙江是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制定了“八八战略”这一引领浙江发展的总纲领,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科学性的改革思想观点和战略决策,擘画了新世纪浙江改革路线图,形成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改革理论和实践成果,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思想的形成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科学总结历史经验,深刻把握改革规律,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创造性提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

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政国在开班动员讲话中指出,要在贯通历史、现实和未来中,深入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规律和深层逻辑,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在培训班第一课上,学员们认真聆听《“八八战略”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萌发》专题讲座,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以“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为主线,将改革的理念、方法、要求贯穿于实施“八八战略”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开展了重大改革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形成的重要理论准备和实践准备。大家一致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地感受“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浙江精神,凝聚改革共识,激发奋进力量。

循迹溯源、感悟实践伟力增强政治自觉

循总书记主政实践之“迹”,溯思想演进发展之“源”。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针对浙江“先成长先烦恼”的现实挑战,坚持先行先试,率先就省域层面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战略布局进行探索,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就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重大原则、基本路径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推动浙江走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的前列,也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的形成发展提供了直接的思想准备和实践经验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浙江”、“立法是法治的基础”、“依法规范行政权力、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浙江’的关键所在”、“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的社会”、“外事工作要服务于国家总体外交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论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法治领域改革重大部署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讲座和枫桥经验陈列馆、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源地—安吉余村等现场教学中,学员们认真地听讲,细致地提问,频繁地拍摄记录,是大家更想取到“真经”的自觉和迫切。

大家一致表示,这次来浙江学习培训,从党的创新理论重要萌发地和新时代新征程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变化中,深刻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一以贯之又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和强大真理力量、实践伟力,进一步增强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谋划推进工作的战略定力,进一步增强了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的政治自觉。

守正创新、推进思想解放增强行动自觉

解放思想是推进改革的先导和关键。

杨政国强调,这次专题培训班放在改革开放的引领示范地—浙江省举办,就是要通过理论培训和现场教学解放思想、开阔眼界、丰富知识、打破思维惯性,认真学习借鉴浙江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成功经验,当好改革促进派、实干家。

培训期间,杨政国带队赴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学习考察。先后到宁波鄞州区司法局云龙司法所、潘火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杭州拱墅区法在调解中心、上塘街道综合执法服务中心、六和律师事务所,绍兴诸暨市枫桥经验陈列馆、枫源村和枫桥镇社会治理中心学习调研,并与浙江省司法厅座谈交流。

大家一致表示,要认真学习借鉴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以“1+10+N”改革体系建设为抓手,争创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把学习成果更好转化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要全面学习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先进工作模式,配合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建好用好行政执法办案信息化平台,着力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推动出台《行政公文类型源头认定指导意见》,持续完善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做实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切实提升工作人员履职能力。要学习浙江省“增值化、精细化”工作理念,加大“法企对接”力度,精准梳理企业高频涉法需求,深化“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推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探索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新模式。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各级调解协会建设,深化商事调解理论研究,推进商事调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运行,推动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要筹备好第七届香港法律服务论坛和欧亚经济论坛“一带一路”商事法律服务分论坛,加强律所文化建设,走好“专、精、特”发展道路,鼓励支持陕西律师和律所“走出去”,大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培育壮大涉外法律服务力量。要大力弘扬法治文化,巩固拓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和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推广“天天学法”等精准普法新模式,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

奋斗没有休止符,改革永远在路上。取长补短,奋发图强。学员们将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任务落实,以改革为动力不断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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