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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模范事迹︱咸阳市司法局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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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1 19:12 来源:厅宣传教育处 浏览数: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咸阳市司法局李利


李利,女,汉族,198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咸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先后荣获咸阳市“安全生产先进个人”,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调解“先进工作者”,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表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司法部表彰的“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

李利同志参加工作以来,经过政法系统多岗位历练,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党性观念强。踏实勤勉、敢挑重担、勇于作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她独立负责收集整理全局专项斗争各类档案资料100余盒5000余份,及时办结37条案件线索并形成客观详实的报告材料,受到咸阳市扫黑办一致好评。全局扫黑除恶线索办理、资料收集等工作开展情况位居全市前列,其个人及所在单位被咸阳市委政法委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和集体,其个人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李利同志被抽调到局教整办负责各类材料撰写工作。她克服科室业务多、人员少等困难,牺牲休息时间、主动加班加点,在兼顾业务工作的同时,圆满完成了全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环节各阶段70余份20余万字资料的起草撰写工作,全面、细致反映了全局教育整顿工作情况,受到了中省市各级督导检查组的好评。

担任科室负责人以来,李利同志积极推动业务规范化建设。积极规范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对基层法律服务市场进行摸底,走遍13个市区县125个司法所了解情况,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程,并按期超额完成“六好”司法所创建任务,走在全省前列。工作中真抓实干、迎难而上、心系群众,对历史遗留未结的多起投诉,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用最短时间内办结,在基层同志中建立了较高的威信,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在抽调参与市委政府相关部门专项工作期间,其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受到各单位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赞扬。

年初疫情封控期间,该同志主动联系对接监狱及相关县区,妥善做好驻地监狱近40名刑满释放人员临时就地安置工作,联系疫情防控指挥部为临时安置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确保全员有序安置、按时检测、按序送回,有效保证了疫情期间市域社会面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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