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司法行政
 -
 
宣传教育
 -
 
正文

司法部追授龚献祥同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1-11-17 17:11 来源:厅宣传教育处 浏览数:

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授予张彪、熊云峰同志 追授谢俊峰、蒋嵬等六名同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的决定》,陕西省汉中监狱原党委副书记、秦汉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龚献祥同志被追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龚献祥,男,汉族,中共党员,19646月出生,19837月参加工作,生前任陕西省汉中监狱党委副书记、陕西省秦汉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三级警监。201868日,在参加全省监狱工作现场会作大会交流发言时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终年54岁。龚献祥同志工作35年来,扎根一线、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为监狱事业发展工作到生命最后一刻,用实际行动彰显了一名共产党员和监狱人民警察的高尚品质。他为人正直,勤勉自律,工作三十多年来无论是一线普通岗位还是监狱领导岗位,始终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2014年他开始负责监狱公司工作,当时监狱体制改革刚刚开始,企业面临巨大困难和挑战,主业一度停产,他以调整企业结构、服务劳动改造为宗旨,在公司管理上大胆创新、锐意进取,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收入水平逐年上台阶,从2013年的1800万元提升到2017年的3250万元,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为监狱劳动改造提档升级打下坚实基础。他对员工真心关爱、从严管理、注重教育,打造优良公司文化。在领导和同事眼里,龚献祥同志是不折不扣的“工作狂”,自担任总经理以来从未休过年假,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更是家常便饭。去世前几周他就出现头晕胸闷的症状,却一直坚守工作岗位,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在牺牲前一晚他还在布置各项工作,直到最后倒在工作岗位上。

龚献祥同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实实践者,是新时代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新时代司法行政干警的先进典型。陕西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学习宣传龚献祥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号召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广泛开展向龚献祥同志学习宣传活动,引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英雄模范为榜样,凝聚拼搏奋进力量,努力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