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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档案局联合出台《陕西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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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9 20:06 来源:厅社区矫正管理处 浏览数: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开展,近日,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档案局联合印发《陕西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五章二十三条,从社区矫正档案的归档、整理、保管、利用移交、鉴定销毁等方面,对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社区矫正文书材料的归档范围及顺序作出了详细规定,确定社区矫正档案档号结构为“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保管期限—案卷号”,要求全省统一社区矫正档案盒样式、档案封面及卷宗样式,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办法》对社区矫正档案进行了规范性定义,明确社区矫正档案是社区矫正机构在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社区矫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明确了社区矫正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职责任务,规定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档案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社区矫正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社区矫正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保障社区矫正档案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的经费、人员、场地和设施设备等投入。

《办法》的出台实施,为社区矫正档案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执行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必将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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