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洛市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贯彻落实和社区矫正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了市、县、镇(街道)三级全覆盖。
商洛市委、市政府把社区矫正委员会设立工作纳入2021年法治商洛建设考核内容,并于2021年11月12日设立市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涵盖了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团市委、市妇联等15个部门。
通过司法行政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商洛市共成立1个市级、7个县级、98个镇(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标志着“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种主体协同共治”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新格局全面形成。
商洛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商洛市将以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成立为契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建立健全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犯罪,为推进平安商洛、法治商洛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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