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 厚植基层质效提升
(一)调解工作成效凸显
部署开展春节及“两会”期间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和“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等专项活动。2023年,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2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举办三期人民调解大讲堂,评选推荐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个、模范人民调解员29名。对省、市两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座谈,印发《陕西省人民调解组织备案工作办法》。召开全省调解工作会议、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理论研讨会,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有机融合和创新发展。成立陕西省调解协会,广泛吸收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力推进
扎实开展第三批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创建活动,共命名第三批新时代“六好司法所”319个、“新时代六好司法所示范单位”101个,推动司法所政治建设、业务建设、组织队伍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全面提档升级,《法治日报》对近年来我省司法所工作取得的成效与经验进行了宣传报道。召开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编印《陕西省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创建工作总结汇编》《陕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理论研究成果汇编》《陕西省司法所工作文件制度汇编》,印发《陕西省司法所工作规范》,持续巩固拓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举办全省司法所长和业务骨干视频培训班,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两员”工作提质增效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与省高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陕西日报》以“陕西启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为题进行了宣传报道。举办全省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班,对13名省级优秀人民监督员进行通报表扬,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陕西省人民监督员经费使用管理办法》。2023年,全省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检察办案活动3820件次,1863条意见建议被采纳,采纳率达93.3%,受到了检察机关和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四)基层法律服务有序开展
坚持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规范管理和自我约束相结合原则,指导各市(区)完成2022年全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工作,确保依法执业各项要求全面落实。组织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严格把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入口关”,通过规范组织2023年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提升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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