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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李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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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5 18:10 来源: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浏览数: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李民合

子长市瓦窑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李民合,男,196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陕西省延安子长市瓦窑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子长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子长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后桥村委调委会主任。他是家喻户晓的“和事佬”,大家都亲切地称他为“老李”。四十年来的人民调解工作,他用春风化雨般的工作方法,用公平诚信的利剪,裁断了一桩桩纠纷,把许许多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状态,为子长的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子长作出了积极贡献。他先后被授予陕西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平安之星、优秀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延安市十佳人民调解员,子长市优秀调解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优秀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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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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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理想信念,树立优秀党员形象他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把每一位老党员、优秀党员当作自己的折射镜,树立自我的人格魅力,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中都力求率先垂范,发挥着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与同事相处时,总是以“与人为善”的心态对待每一个人,把党组织的温暖通过自己传输给身边的每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每天入户走访,排查疫情,冲锋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让党旗高高飘扬。并主动向党组织缴纳特殊党费。让“党员”这一光荣称号在自己身上闪耀发光。

用心尽责调解,工作任重道远。李民合自1985年开始就与人民调解工作结下了深厚情缘,他先后担任过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县级调解员,市级调解协会副会长。四十年来,他始终默默奉献在基层,倾心于人民调解工作。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他深知学习的重要性,始终坚持学习,不断提升自我。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他更是在学习好各种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的同时,还特别善于学习和总结调解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技巧,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促人。自2015年至今,调解矛盾纠纷1000多件,调解率100%,满意率100%。多年来,李民合调解的案件不计其数,其中2013年,“子长市兴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兴盛佳园”小区项目时,与孙某父子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2019年11月10日,孙某与开发公司因门面房分配产生分歧,便私自占用了兴盛家园小区门面房屋约160平方米,致使门面房无法给其他业主分配。期间,开发公司和孙某等人多次因此事发生冲突,子长市公安局110巡警大队及城关派出所多次接到当事人报警,并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告知双方当事人就协议纠纷一事到子长市人民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但双方当事人都不愿去法院。在得不到满意答复的情况下,开发公司开始不停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请求解决。2021年7月初启动调解程序,李民合多次展开实地走访调查,分别约见双方当事人调解。经过长达三个月的起早贪黑、坚持不懈的走访、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并予以兑现。至此强某与孙某父子之间长达四年多的拆迁纠纷案终于得以结案;2017年10月4日,刘某驾驶车从子长市返回寺湾途中与梁某驾驶的车辆相撞。至梁某死亡,车上其他4人不同程度受伤。10月27日,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在交警队进行民事调解时又发生争执并厮打,在刘某等3人到达医院后,又遭到梁某家属的打骂。双方因此矛盾升级,刘某对交管大队的事故责任认定、赔付款项及派出所案件调查等工作持有巨大的怀疑态度。在接下来近两年的时间内,刘某多次向各级部门反映相关情况,致使案件一直无法调解。2020年8月,时隔两年多后,李民合接到调解申请后,多次上门走访对当事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一个多月的走访、调查,双方终于被其诚意打动并同意调解,最终在李民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面对打电话和上门咨询的群众,他总能耐心解答他们的疑惑,使他们满意而归。对有些必须上门进行调解的纠纷,他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当事人面前,为他们进行调解,人们都亲切地称他为金牌调解老李。在民间,流传这样一句“有什么想不通,解决不下去的事情,就找金牌调解老李”。对他来说,下基层进行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宣讲、上门为群众做调解工作早已是他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数年来,他当起了地方群众学法用法的“领头雁”,时常深入街道社区、乡镇、农村进行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宣讲活动,先后宣讲100余场。深受群众的欢迎,基层群众的法律知识也得到了普遍提高。

四十年来,李民合起早贪黑,废寝忘食,把调解工作放在首位,及时掌握情况,第一时间采取处理措施,发现一起,解决一起。李民合常说:“只有把老百姓装在心里,才对得起共产党员这一身份,才对得起人民调解员这一称号。”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他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凭着对百姓的一片赤诚,踏踏实实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他获得的不仅是自身调解业务素质的提高,更加值得肯定的是,他获得了领导的高度认可,同事的尊重敬佩和百姓的真诚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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