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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扶风县绛帐镇罗家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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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5 17:10 来源: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浏览数: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扶风县绛帐镇罗家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扶风县绛帐镇罗家村地处扶风县绛帐镇南端,横跨渭河两岸,209省道穿村而过,罗家大桥连接扶眉两县,距西宝高速2公里,全村地势平坦,交通便利民风淳朴,有悠久的历史传承。罗家村共辖6个村民小组,农户780户,人口3432人。全村共6个党小组,党员87人,耕地面积5050亩,为非贫困村。罗家村主要以苗木繁育,畜禽养殖,劳务输出为主导产业,现有苗木面积1600亩,生猪存栏3800头,鸡存栏8万只,全年外出务工人员1245人,2021年人均收入达到15332元。

罗家村交通优势明显,在新时代发展过程中一些矛盾纠纷、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为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适应社会发展需要,2021年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村委会先后两次对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人员换届和补充完善,完善后,罗家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现有办公室1间,设在村委会,共有人民调解员9人,调解团1个,其中专职调委会主任1人,专职调解员2人。罗家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使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并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作用,取得显著成绩,受到群众好评。具体做法如下:

建立健全调解组织网络

2021年4月在绛帐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县司法局和绛帐司法所的具体指导下,罗家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2023年因人员变动对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补充,建立健全村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现有调解员9人。2022年村两委经过讨论决定把为人公正,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在群众中威信高,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同志吸收到调解委员会中组成“老罗说事”调解团,旨在调解邻里矛盾、婆媳关系、土地纠纷、意外事故,既说事也平事还议事,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调解委员会下设调解小组,完善了村级纠纷信息员三级调解网络组织。调解员努力化解各类纠纷,在调解中讲方法、讲技巧、讲胆识、讲策略,取得很好的效果。

在实际工作中,罗家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将调解制度公开、公示,使调委会以新的面貌展现在广大人民群众面前,并充分发挥调解员"稳定器”“融化品”作用,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一经发现及时上报镇调委会,由司法所专门派人进行协调、处理,使镇群防群治的调解“区域网〞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地发挥。其次,为了内强素质,规范制定了学习规章制度,例如学习会制度、自学奖励制度、业务知识培训制度等,为调解员提升调解业务知识提供了平台。

落实三项措施,夯实民调基础

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首先从“防”字入手做好三篇文章,全力预防纠纷发生。抓好调解人员培训,让他们首先成为法律“明白人”。坚持在每月25日,组织调解员集中学习讨论和交流经验,让调解员熟练掌握人民调解工作新的方针政策、纠纷调解常用法律法规、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抓好普通群众的普法学习,利用集中培训、横幅、标语、广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法律素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强化纠纷排查和治理。组织调解员定期开展网格区纠纷专项排查和治理,年底开展冬季民间纠纷大排查,及早发现邻里、婚姻家庭、劳务等纠纷苗头,消除纠纷隐患。

完善排查机制,及时化解矛盾

罗家村调委会始终坚持强化矛盾排查工作,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小组,按照“依法调解、规范程序、灵活高效”的原则,坚持做到矛盾抓在萌芽前。同时在村调委会成立了村情民意信息平台,由村调委会主任牵头,定期召开议事谈心会,架起了与村民联系的桥梁,发挥了纽带作用。在完善排查机制中,主要采用了“三排查”制度,首先对重点人员定期排查。建立重点人员结对帮教档案,坚持每月一次的家访、谈话,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其次,落实重点时期排查。在国庆、“两会”、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期间,有计划地全面部署纠纷排查,选举村民党员、村组干部、“法律明白人”等担任信息员,做到防范在前,确保及时发现、及时介入、及时平息。第三,对特殊性纠纷及时排查。围绕辖区内燃气使用、水电改装等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工程,分析可能出现的新矛盾隐患,做到常态化摸排,掌握工程建设进展和居民群众反映状况,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及时掌握动向,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突出工作重点,筑牢第一防线

罗家村调委会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上,紧紧围绕绛帐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讲求工作方法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做到“四稳”、“三急”。“四稳”即对重大的矛盾纠纷受理时一定要稳;对时间间隔较长的矛盾纠纷受理时一定要稳;对政策有规定但当时无法律依据的纠纷受理时一定要稳;对有代表性的集体纠纷受理时一定要稳。“三急”即遇到突发性事件调处要急;遇到集体上访调处要急;遇到殴打、械斗调处要急。工作实践中,罗家村调委会实行矛盾纠纷首问责任制,凡投诉的矛盾纠纷,不管是否属于本村调委会管辖,一律由村调委会干部先受理,听取情况后主动向有关责任人和对口部门联系,从而较好地防止了对投诉案件的相互推诿、拖沓不管的现象发生。

今年以来,罗家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过不懈努力,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32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其中引导群众走司法途径解决纠纷2起,没有一件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或民转刑案件,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罗家村化解社会矛盾、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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