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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刘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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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4 16:10 来源: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浏览数: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刘丽华

西安市雁塔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刘丽华,女,中共党员,西安市雁塔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2008年被评为西安市雁塔区社区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被评为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被评为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优秀共产党员,2021年被西安市雁塔区区委组织部授予雁塔区优秀“两新”组织党建专干称号 。

主要事迹

刘丽华同志坚持把群众的事情放在首位,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带领雁塔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进社区入小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7件,调解成功率达98%。她认真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铸就了过硬的业务素质,在工作中她总结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五字诀”。结合物业纠纷特点规律,她带领调解员着力构建起了党组织领导下多方联动的“红色物业调解”体系,建立了“5+5+X”人民调解模式和“人民调解+共享法庭”联动调解模式,优化纠纷调解流程,助力基层物业矛盾纠纷化解。刘丽华同志时刻不忘自己作为人民调解员的职责和使命,全心全意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她在人民调解中融情于法,以情感人,用自己的方式做到了既解决纠纷“法结”,又解开了当事人“心结”,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她用真心和宽容架起服务群众的连心桥,有效化解辖区内物业矛盾纠纷,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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