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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十佳人民调解员”曹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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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5 07:02 来源:厅人民参与和法治处 浏览数:

曹明红,53岁,铜川市宜君县哭泉镇专职人民调解员。20多年来,他满怀激情、风雨无阻地奔波在基层调解第一线,以自己的淡定沉着、从容不迫安抚了每一位当事人,当地群众都风趣地称他为“曹事长”,有纠纷就找他,成为哭泉镇大调解工作中的一块金字招牌。2018年成立了“明红调解工作室”,先后被授予铜川市一级人民调解员、平安宜君守护者、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服务群众的信念坚定不移。他1990年学校毕业回到村上,1993年担任村干部兼任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当时的他也只是一个20出头的年轻小伙,面对天下第一难的调解工作和错综复杂的农村现实,他一度打起了退堂鼓,但天生不服输的性格使他立即调整了心态,燃起了斗志,既然从事了调解工作,就要干出个名堂。为了掌握人民调解业务,他找来法律书籍,如饥似渴地学了起来;为了丰富调解经验,只要一有时间,他就通过微信平台、翻阅调解案例等方式,提高自己处理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为了提高实战能力,他常常会在调解前,分别扮演当事人双方,换位体验当事人的心理状态,而在调解中,又分别采取热外甲和冷加丁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调解,不断磨练提升自己的调解水平。

“五个三”调解法守护和谐。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曹明红积极总结工作经验,探索调解工作思路,形成了“五个三”调解法,“五个三”工作法即:“三公”,公平、公正、公开,要设身处地为当事人双方着想,做到“一碗水端平”,最大限度取得群众理解和信赖。“三勤”,脚勤、嘴勤、手勤,从事调解工作,就应手脚勤快,不厌其烦,掌握信息,多做说服疏导工作,切入问题关键环节,以最快速度化解处理纠纷。“三依”,依法、依理、依情,在处理民事纠纷过程中,首先要考虑分析当事人的权益是否合法合理,要尊重历史、结合实际、灵活掌握,当好政策法律的宣传员。“三心”,要热心、用心、真心,调解工作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把群众的冷暖疾苦时刻放在心上,满腔热情,用心为民,一心为公,调解工作才能有所作为,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三早”,要早知悉、早介入、早处理往往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他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治安环境。

成绩背后的初心不变。20多年来,他累计调解大大小小矛盾纠纷数千起,涉案金额4100余万元,为45户房屋拆迁户解决涉及金额4000余万元的补偿纠纷,成功调解了西延高铁征地补偿赔付金100余万元,有效防止了群体性上访200余人次,预防民转刑案件30余起,化解群体性械斗事件5余起,纠纷调解成功率100%,履行率100%。真正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落到实处。他说,20多年来的调解工作,更让他与人民群众结下了深厚的感情,他忘不了一位老妇因房屋拆迁补偿费失声痛哭,忘不了一位古稀老人因为儿子没给赡养费步履维艰到调委会反映情况,忘不了一对对打算分道扬镳的夫妻又重归于好……,虽然他也曾碰到过各种各样的困难,有苦有乐,有泪水有汗水,但他一直对工作充满热情,用满腔赤忱守护着一方平安,用他的责任与道义书写着为民情怀,用他的忠诚与汗水向社会传递着向善向上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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