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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十佳人民调解员”侯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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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3 20:02 来源: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浏览数:

侯文春同志,男,汉族,生于195510月,中共党员,现任延安市信访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他一生从事司法审判工作,先后荣获县、市、省、国家有关部门的奖励31次,其中荣立三等功2次,二等功一次,圣地优秀法官、全省优秀法官、最高法院授予天平奖章一枚等各项奖励。2019年至今先后被司法部、省司法厅评为“专项活动”先进个人、全省十佳人民调解员。五年来,他一心扑在信访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之中,先后组织调解各类重大疑难缠手案件35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为当事人兑现金额3000多万元,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深受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爱岗敬业饱含为民情怀

侯文春同志在日常的调解工作中,心系群众,任劳任怨,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2021年,市信访局立案大厅移送一起144户业主与新区投资开发公司购房合同纠纷,涉及人数之多,情况复杂,面积差额巨大,他在这起矛盾纠纷过程中,先后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多次组织双方座谈,不厌其烦的做好业主息诉罢访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投资开发公司给付144户业主购房面积差额500多万元。这起纠纷的成功调解,渗透着他的心血和汗水,充分的体现了上为政府排难,下为百姓解忧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思路清晰找准调解入口

侯文春同志是一位深资质的高级法官,处理民事纠纷当然是内行。他在日常的调解工作中思路十分清晰。每当在办理案件纠纷中,他给自己立下了“四条规矩”。一是把“案”字弄准吃透,找准矛盾纠纷化解切入点,正确适用法律;二是把“我”字位置摆正,端正态度放下官架子,做一名公正的人民调解员;三是把“责”字明确放大,调解员责任重大,必须尽职尽责,不得出现任何差错;四是把“民”字举上头顶,做到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五年多的工作实践也证明这一切,在他所调解过的矛盾纠纷中,调解成功率达100%,兑现率达100%。

创新方式注重调解技能

侯文春同志针对不同类型的纠纷,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调解,在通常情况下,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思想疏导。就是要在明晰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下,认真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最终达成互谅互让的共识;二是坚持法理攻心。就是对于一些不善于听取正面意见和对立情绪较大的当事人,采取法律政策攻心,让其减压服法,接受调解。三是坚持多元化解。就是对于一些涉及部门多、专业性较强、当事人有疑虑的矛盾纠纷,邀请相关部门、行业专家参与论证,共同调解,力争消除当事人的疑虑,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四是坚持“四心调解”。就是在调解过程中始终保持公平公正,尽职尽责,不厌其烦,做到“调解工作要热心,调查取证要细心,缠手纠纷要耐心,划分责任要公心”,从而进一步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的成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健全制度做到规范管理

2018年该调委会正式成立,任命他为调委会主任,聘用工作人员4名,其中三名都是新手,办公设施除拥有一个调解室外,其它办公用品一无所有,如何开展调解工作,面临困难重重。在此情况下,他狠抓硬件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使该调委会的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一是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先后购置了四台电脑、打字机、复印机、摄像机、档案柜等办公用品应有尽有,两个调解室的办公设备齐全,为调解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制定9种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且上墙公示、接受监督。三是理顺调解工作程序。调解工作必须是双方自愿、程序合法、实体公正。该调委会从矛盾纠纷受理、走访调查、纠纷调处到履行协议,都按照人民调解程序规范运行。四是制定了一整套调解文书样本。现已全面应用,进一步提高了调解文书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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