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红,男,汉族,旬邑县司法局土桥司法所所长、土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8年,先后被省司法厅评为“十佳人民调解员”、被咸阳市政法系统三次评为“十佳人民调解员”、两次获得“百名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
做矛盾纠纷化解的“贴心人”。张东红同志常年奔走在土桥镇村村户户,深入宣传法律知识,下到基层调解群众纠纷,把国家的法律、党的政策和自己对基层人民的一片真情送到群众的心中,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化解了千家愁肠事、温暖了上万百姓的心。近年来,通过张东红同志成功调解的各类矛盾纠纷达1100多件,调处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真正把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有效维护了当地经济繁荣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他曾参与过多起重特大突发性事件善后处置工作,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好评。尤其是2020年12月,张东红受当事人家属委托,远赴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成功调处一起辖区群众在外务工高空坠落死亡赔偿纠纷,死者家属当即拿到60万元死亡赔偿金,次日,死者便入土为安;2021年3月29日成功化解一起辖区内医患纠纷,经过三天两夜不懈努力死者家属拿到37万元的赔偿金后,双方言和,医院才恢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做法律知识宣传的“明白人”。全力开展“法律六进”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在重点时间段,重点区域进行宣传。近几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作为镇区包片领导,张东红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他立即组织村委会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议,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组织干部开展拉网式排查,他深入居民家中,发放涉疫法治宣传材料。他注重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进校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校园欺凌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近年来为中小学生上法治课50余场次,维护了镇区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做法律援助服务的“引路人”。张东红积极探索法律服务的新途径,全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对象提供“上门式、预约式”服务。他积极与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沟通,为辖区居民开通了法律服务“绿色通道”,让老百姓不出镇,便能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对群众的事热心,为群众的事尽力”是他工作中对自己的要求。近年来,他协调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0余起。
张东红就是为了坚守那颗初心,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他质朴无华的精神,辛勤奉献的汗水,展现出绚烂的风采。工作经验丰富的他,在司法行政工作道路上干得正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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