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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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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03 21:03 来源:厅机关党委 浏览数:

3月3日,陕西省司法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永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是在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庄严宣告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高度,充分肯定了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绩,深刻总结了脱贫攻坚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深刻阐述了脱贫攻坚伟大斗争锻造形成的脱贫攻坚精神,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极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就。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波澜壮阔的伟大历程,其重视程度之高、动员范围之广、政策举措之实、攻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取得了许多具有历史性、标志性、长远性的伟大成就。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这场史诗般宏大战役取得全面胜利,不仅解决了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根本改变了贫困地区落后面貌,兑现了“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的庄严承诺,还创造了减贫治理的中国样本,形成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坚强有力,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充分展示了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会议要求,要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脱贫攻坚伟大斗争,锻造形成了“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脱贫攻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性质宗旨、中国人民意志品质、中华民族精神的生动写照,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精神、中国价值和中国力量的充分彰显。全系统广大干警和各级党组织都要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从中汲取前进的智慧和力量,把脱贫攻坚精神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力量。

要认真总结司法行政系统参与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效。司法行政系统参与脱贫攻坚过程中,是两条线作战,一条线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法律扶贫,一条线是勇于承担联县帮扶牵头单位责任,两条战线的工作在脱贫攻坚战中都取得了显著成效,贫困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获得感得到了明显提升,厅直单位包联的三个村都如期全部摘帽,几任扶贫工作队的同志分别获得了省、市、县各级的表彰。在投身脱贫攻坚战斗中,锻炼提升了机关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增进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感情。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脱贫攻坚成效,激励干部积极投身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要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伟大事业。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在推进乡村振兴伟大事业进程中,很多工作都与司法行政密不可分。其中,公共法律服务是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矛盾纠纷化解等是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抓手,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司法行政系统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厅领导班子成员、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厅管属各单位、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厅机关各处(室、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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