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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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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0 10:05 来源: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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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是一种力量,鼓舞斗志;榜样是一面旗帜,指引方向。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5个)

延安市甘泉县司法局

延安市甘泉县司法局重点抓好“三个平台建设”,着力强化“四项惠民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效明显。依托县、镇、村三级体系,三年来共计办理公证案件346件,代理各类诉讼案件124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78件,受援人数550余人。提供法律咨询17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份,开展法治宣传72场次,较好的满足了全县人民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先后荣获延安市委政法委授予的“全市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延安市司法局授予的“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榆林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榆林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统筹各项法律服务资源,及时回应群众法律需求,努力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2023年,累计办理公证业务12374件,司法鉴定案件3802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503件,受援人数5163人次。2020年,榆林市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被陕西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汉中市南郑区司法局

汉中市南郑区司法局始终围绕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以人民调解安民、法律援助惠民、法治宣传近民、法律服务便民为统揽,以“实体、网络、热线”平台为依托,不断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标准建成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提升了22个镇(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1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近三年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951件,法律咨询235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开展法治宣传98场次。

安康市石泉县司法局

安康市石泉县司法局积极践行主动、民生、活力“三个司法”,在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的深度、广度和精度上下足功夫,实现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全县“1+6+N”法治文化阵地向群众免费开放。通过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八条措施》《公证便民惠企八项措施》,创新推行“党建+调解+公证”“帮办代办”“企业法治特派员”等工作机制,推动法律服务从被动服务向主动上门转变,有力保障了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商洛市丹凤县司法局

商洛市丹凤县司法局坚持法治为民初心,健全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镇(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个,村(社区)调解工作室157个,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同时,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百名律师进企业”活动,引导律师包抓30个重点企业,成立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服务团,全力践行法治为民使命。2023年,全县办理公证案件328件,法律援助案件374件,法律咨询635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81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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