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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第四督察组实地督察延安榆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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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21 18:12 来源:厅法治调研处 浏览数:

128日至13日,以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组成人员、省司法厅副厅长师建平为组长,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任颖为副组长的省委依法治省办第四督察组,对延安市、榆林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察。


督察组在榆林市召开督察反馈会


榆林市市长张胜利在督察反馈会上讲话

督察组先后深入延安市洛川县、安塞区、市为民服务中心,榆林市靖边县、榆阳区、市行政审批局,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材料、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座谈交流等形式,详细了解两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实地查看后,督察组在各地分别召开反馈会,紧紧围绕八个方面重点内容,通报督察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推进方向。


督察组在延安市安塞区督察

督察组要求,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不断提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更好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主体职责,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更好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督察组强调,要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省《实施方案》,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按照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原则,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和督促检查,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依法预防和化解纠纷机制,强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结合各地实际,推出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落实举措。

督察组要求,要加强组织保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各级政府要主动、及时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推动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持续开展普法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民法典》学习运用和宣传解读,以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完善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用好排位、通报、约谈等手段,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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