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司法部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全省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需要,全面贯彻落实追赶超越目标和“五个扎实”要求,认真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大力推进改革难题破解,不断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积极打造了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一定示范性和影响力的改革亮点,实现了2020年度司法行政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的目标。
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不断加快。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审议并原则通过《法治陕西建设规划(2020—2025年)》。积极推进陕西省“十四五”规划法治政府建设专项规划和《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起草工作。制定了《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程》《陕西省司法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汉中市、渭南市、咸阳市等都分别印发了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商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了《法治商洛建设规划》《商洛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
行政立法机制更加完善。陕西省司法厅组织制定了《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予以规范。切实加强重点领域行政立法,及时反映全省的发展要求、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借鉴其他省市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省司法厅还草拟形成《陕西省渭河流域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西安市司法局积极建立健全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涉企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制定了《关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涉企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行政执法改革扎实推进。全面推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陕西省司法厅先后出台了《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的通知》《陕西省司法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制定了《陕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征求意见稿)》。汉中市司法局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出台。商洛市司法局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一批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公告》,把优化营商环境、减证便民要求落到实处。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日益完善。陕西省司法厅先后推动出台《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重大改革方案及配套文件20多个,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相关改革体制机制。为解决律师“会见难”问题,省司法厅联合省公安厅印发了《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同时,联合省委政法委等六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关于开展构建大调解格局、人民调解专职化建设和智慧调解推广示范的通知》等相关改革性文件。
司法行政改革活力不断激发。陕西省司法厅连续举办两届“司法行政改革论坛”,积极鼓励全系统探索创新、先行先试,推动形成一批具有陕西特色的改革亮点。省监狱管理局推行的罪犯政治改造措施多次在全国会议上介绍经验,省戒毒管理局推行的解戒人员后续照管试点经验被报送至全国禁毒委,汉中市全面推行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的做法被兄弟省市学习借鉴,陕西省西安市汉唐公证处合作制改革为全省公证机构改革提供了经验,省司法厅的“数字法治、智慧司法”、西安市司法局的“三个到位+三大体系+三个保障”、旬阳县“三力联调”乡村调解模式等一批改革典型案例入选全省政法领域优秀改革经验等等,这些改革亮点为政法领域改革贡献了司法行政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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