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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八项举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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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8 18:11 来源:厅法治调研处 浏览数:

近年来,安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事项和具体举措,早动员动真格见实效,不断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稳步发展。

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安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 年)》,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坚持每年向党委、人大及上级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制度,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不断增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健全完善制度保障。制定了《安康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出台了《安康市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实施办法》《安康市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办法》,对贯彻中省市决策部署不力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予以问责,积极提升制度保障的水平。

全面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统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对划转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印发《安康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0 年版)》。完成了市县两级政务服务规范化升级改造,达到“云覆盖”,实现了市县镇村四级“一网通办”,使政府服务人民群众更便捷更高效。

依法推进行政决策。制定《安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安康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修订了《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实施动态管理,确保行政决策依法民主科学。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若干措施》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的通知》,制定了《安康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安康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个案监督机制,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和质量。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则》,夯实县乡村三级便捷有效的定纷止争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创立了安康石泉县“135”人民调解双建工作经验和旬阳县“三力联调”乡村调解模式,建立了安康市人民调解协会,在异地搬迁安置社区设立了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室,使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快融入、能致富”。同时,印发《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实施方案》,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较好地推动了矛盾纠纷积极化解。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印发《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责任化。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工作,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实施常态化监管,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重要政府信息,有效地提升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化。

大力增强法治意识。坚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关键,修订《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中心组学法、任职前考法等制度,市级四套班子党委、党组定期开展集中学法,每年邀请省委党校资深法学家为市直领导干部举办专题法治讲座,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水平。

(根据安康市上报五年法治政府建设总结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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