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榆林市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重大政策综合影响评估制度,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推动法治榆林向更高水平迈进。
依法治市更加规范。2019年4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正式成立,7月召开第一次会议,印发《中共榆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委员会工作规则、细则。全市各县(市、区)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相继挂牌成立,法治榆林建设迈上规范化轨道。
“放管服”改革更加深入。“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走在全省前列,“一枚印章管审批”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将市级530项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审核备案事项全部划转至市审批局一厅式办理。按照“成熟一批、接收一批”的原则,于2019年12月初列出第一批事项承接清单(涉及23个原审批职能部门158项政务服务事项)并正式办理了移交。72个市级部门和单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249个办事窗口,基本实现了“大厅之外无审批”,从管理体制上解决了行政审批多头管、效率低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形成证明事项保留和取消清单,共审核确认证明事项61项,保留50项,取消11项,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依法行政考核更加严格。制定《榆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县市区党建年度考核项目,考核分值由2015年的3%逐年提高到2019年的10%。
法治宣传教育更加深入。全市开展“法律九进”普法活动,每天市局门户网站、“法治榆林”微博和“榆林司法”微信公众号推送涉法知识30余篇,累计宣传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法律法规政策、以案释法、疫情防控知识3000余篇。今年以来组织全市165个单位的840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98.2%。同时,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7个国家级、17个省级、45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公共法律服务更加全面。稳步推进平台建设,全市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84个,覆盖率92%。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2083个,覆盖率70%。升级改造“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共受理“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咨询2192人次。1163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与2974个村(居)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07个,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14件,同比增长24%,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实现全覆盖。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业务18632件、司法鉴定案件5306件。
三调联动化解纠纷更加有效。全市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市县乡村4级人民调解网络。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室进驻市中院、高新区开展调解工作,榆阳区司法局建立个人品牌人民调解室建设,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2019年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办理案件3572件,调解成功率达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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