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性作用,继2019年底陕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之后,近期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同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的决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就贯彻落实《决定》作出安排部署,标志着新时代更高水平法治陕西建设在擘画蓝图和夯实责任中加快推进。
《决定》对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提出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具体要求,明确了到2035年建设具有新时代特征、更高水平法治陕西的目标任务。《决定》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的重大意义,对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出部署要求,并提出了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第二至第七部分,分别从强化宪法实施和监督、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推进普法守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明确了主要任务。第八部分就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落实提出了要求。
为了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决定》落地落实落细,《分工方案》紧密围绕《决定》明确了29项工作任务,58项具体措施,并根据职责落实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主责明确并形成合力,进一步增强了《决定》的操作性、执行性。
《决定》是省委、省政府着眼“四个全面”总体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回应人民群众新时代法治需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际行动。《决定》和《分工方案》的印发,将为统筹推进全省各领域法治建设、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提供坚强制度保证,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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