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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动员部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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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8 09:04 来源:厅法治督察处 浏览数:

4月16日,陕西省司法厅(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动员部署会议,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杨政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加强行政执法领域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各督导检查组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整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已全面铺开。要通过督导检查,迅速了解掌握各市(区)及省级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工作安排部署和落实通知要求情况、问题线索收集情况等,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传达要求,督促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实现良好开局。

会议要求,各督导检查组要认真履行督导检查职责,进一步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担当。一要思想认识到位,落实督导任务。重点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责任是否落实,行动是否迅速,方案是否具体,措施是否有力。二要法治督察到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法治督察职能,做好协调调度和督促指导工作。充分调动各依法治市(区)、县(市、区)办的工作主动性,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协调配合,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形成条块结合、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三要执法监督到位,落实问题查纠。督导检查要重点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灵活督导检查方式,深入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一线检查调研,注重收集问题线索,及时建立台账。四要组织协调到位,落实整治成效。省委依法治省办,各依法治市(区)、县(市、区)办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各专项整治组要按照工作职责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五要学习交流到位,落实干部作风能力提升。通过开展督导检查,互相学习交流,补短板强弱项,考验和提升干部作风能力。

省司法厅副厅长、法治督察组副组长师建平、袁忠民及各督导检查组组长、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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