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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深入调研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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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6 10:07 来源: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浏览数:

7月18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杨政国带领调研组赴西安浐灞国际港,就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开展调研,并就示范区目标定位、建设规划等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调研组一行深入涉外企业、律师事务所、商事调解中心、西安仲裁委,面对面询问企业经营、法律需求、意见建议,了解律师事务所发展现状和困难堵点、商事调解试点和仲裁改革进展情况,就人才培训、政策保障、仲诉对接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指导。

座谈会上,西安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浐灞国际港、西安交通大学等单位分别汇报了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三个中心”工作开展等情况,与会人员围绕示范区的建设规划、目标定位、发展思路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调研组指出,示范区建设是贯彻落实共建“一带一路”重大战略的重大举措,是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近年来,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示范效应、带动效应、国际效应初步显现,在服务保障共建“一带一路”、陕西对外开放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调研组强调,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示范区“部省共建”的总体思路,认真落实省委书记赵一德同志批示精神,着重在系统协同、政策配套、人才培引、提升功能和开放协作上持续用力,努力把示范区打造为立足中西部、辐射中西南亚、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新高地。要坚持系统思维,全面谋划示范区的建设目标、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高标准制定出台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要坚持需求导向,聚焦涉外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吸引更多企业和法律服务机构在示范区落地生根。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为谁服务、怎样服务等问题,积极为入驻示范区的律师事务所、公证、调解、仲裁、会计事务所等各类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政策扶持。要坚持结果导向,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尽快提出务实管用、具体有效的意见措施。要坚持速度与质量并重,进一步加快商事调解试点工作进度,积极对接人民法院等单位,合力推动商事调解试点工作规范化运行。

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省司法厅相关处室和西安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浐灞国际港、西安交通大学有关负责同志一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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