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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时间: 2022-07-08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标题: 省司法厅(公职律师咨询)
信件内容: 本人为莲湖区市场监管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通过法律职业考试。一个月前向西安市司法局提交了申请公职律师材料,市局回复我因事业身份,不能申请本级单位(莲湖区市场监管局)的公职律师,应修改材料申请本级单位(莲湖区市场监管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的公职律师。现向省司法厅咨询是否能申请单位本级(莲湖市场监管局)的公职律师。感谢,盼复。

回复内容

办理时间: 2022-07-15
办理部门: 办公室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你好!根据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具有公职人员身份”可以申请公职律师。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可以参照本实施办法设立公职律师。符合以上两条规定即可申请公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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