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 | 2016-11-18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标题: | 陕西佰美司法鉴定所和榆阳分局现在仍然互推责任不作为,请问事情到底应该怎么解决? |
信件内容: | 陕西佰美司法鉴定所对被鉴定人马建平于2014年8月26日被打伤一案在2016年7月26日做出鉴定,2016年9月20日撤销其鉴定。理由是榆阳分局没有回函,不能确认鉴定材料的真实合法性。 但榆阳分局说:委托鉴定时有关案件需要的材料全部给予提供,不然怎能做出鉴定,2016年8月23日,佰美司法所要的取证材料,8月27日已给回复,2016年9月20日要的材料,9月21日己给的回复,通过顺丰快递给回的(附取证材料1份)。 举报理由:1、你所要的取证材料榆阳分局及时给你回复。你们双方没达成协议,你听信单方提出异议,就撤销鉴定,另人百思不得其解,榆阳分局在未核实病历真伪时,不会委托任何鉴定所做鉴定!榆阳分局所提供的证据不如贺红霞、张永波说的可信?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从鉴定到撤销应该是多长时间?国家有没有明文规定?你撤销是否符合规定? 3、做鉴定时你所要了被鉴定人的手机号,说有什么情况随时联系,撤销时你为什么不联系? 4、很明显是一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你为什么撤销声明中说成是双方当事人提出异议? 举报人要求:恢复鉴定与赔偿被鉴定人的损失 |
办理时间: | 2016-11-25 |
办理部门: | 办公室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崔玉琴女士:你在信箱上反映陕西佰美法医司法鉴定所的问题已收悉,因证据材料不详,请您备齐材料直接与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029-87293916 地址:西安市青年路111号止园饭店2号楼4楼 邮编:71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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